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栋2楼10B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27,977,838股股份,其中48,691,587股为无表决权股份,其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9,286,251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王蕾女士、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余玉苗先生、陆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杨振华先生、赵洋女士、查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谢忠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总裁吴博文先生、财务总监李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凯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8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中安科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杨子江、孙丽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证券时报》广告部:遗失声明登报、银行开业公告、变更公告、撤销公告、处罚公告、上市披露公告、股东会决议公告、股东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公告、债权处置公告、延期公告、拍卖公告、法院公告、清算公告、注销公告、软文广告、证券时报工商广告价格。
联系电话:86-010-56192848
手 机:13811212117 13911345023
传 真:86-010-56013613
邮 箱:2524026688@qq.com
---------------------------------------------------------------------------
《证券时报》创立于1993年,是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全国性财经证券类日报,是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中国保监会指定披露保险信息、中国银监会指定披露信托公司信息的报刊。该报以报道证券市场为主,兼顾经济金融信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创刊以来,《证券时报》充分发挥地处深圳特区、毗邻港澳的优势,锐意改革,勇于探索,逐步形成了信息披露权威。快捷,资料统计翔实丰富,市场评析独到深刻、版式新颖富有现代感等特点。本着“敬业、求实、团结、高效”的社训精神,《证券时报》正积极朝着具有权威性、高质量、特色鲜明、深受读者喜爱的全国财经类大报的方向而不懈努力。
《证券时报》主要版面有:要闻版、市场版、综合新闻版、公司版、综合报道版、行情图表版及各类专版。
《证券时报》是中国1800余家上市公司,6000余家各类证券经营、咨询及研究机构、上千万家企业公司决策人、数千万个人投资者及海内外关注中国经济发展的各界人士,每日必读的报刊。
《证券时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客观、准确、全面、及时传递证券市场信息;竭诚为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