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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927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1,600.0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6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7月26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快可电子”股票1,600.00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