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人:广告部
电 话:13811212117
索赔函公告
北京中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我司与北京中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基一分公司)在2009年5月14日签订的《合作施工合同》约定:北京中基一分公司组织实施并自负盈亏,不管何种原因给项目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北京中基一分公司承担。
现项目的相关涉诉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给我司造成的损失已基本确定,按合同约定,贵司(由于北京中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后被注销,依法应由贵司承担全部责任)理应承担因此给我司造成所有损失332479367元。请贵司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特此公告。